中國銀保監會制定發布《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》,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管理辦法》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承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主體責任,消費者有誠實守信的義務。規范銀行保險機構經營行為,保護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,包括規范產品設計、信息披露和銷售行為,禁止誤導性宣傳、強制捆綁搭售、不合理收費等行為,保護消費者知情權、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。嚴格行為監管要求,明確對同類業務、同類主體統一標準、統一裁量,依法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亂象和行為。
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《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(2023年版)》,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環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、環境持久性、生物累積性等特征,對生態環境或者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,但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。根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,結合監管實際,經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,清單明確了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、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、十溴二苯醚等14種類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及其禁止、限制、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