優先舉薦。資助期內每年可推薦1名符合條件的中青年人才(團隊),直接納入“江海英才”市級引進專項(產業類)實地考察。(1)事業編制調配。支持對象為我市事業單位引進或調配的核心成員,單位無空編的,可使用高層次人才周轉事業編制,三年周轉期內享受事業身份待遇。安家補貼。在市區購房的,給予個人(或團隊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員)100萬元安家補貼。高層次創業人才(團隊),資金資助。經“江海英才”市級引進專項(產業類)評審,給予個人100-500萬元、團隊200-600萬元創業啟動資助。場地保障。由項目落戶地提供一定面積的辦公、研發和生產用房等物理空間,(2)租金實行“三免兩減半”。金融支持。對獲“江海英才”市級引進專項(產業類)200萬元(含)以上資助的個人或300萬元(含)以上資助的團隊項目,獲資助之日起三年內,市“江海英才”天使投資基金原則上給予100-500萬元股權投資,其他項目擇優投資,最高不超過500萬元,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五年。對高層次創業人才(團隊)企業,市科技創業投資基金原則上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的政策性股權投資,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五年。